“假唱”一直是歌坛顽症,不仅欺骗了观众,更损坏了音乐的创造力。目前在国内舞台上的假唱现象,一直为人们所诟病,有关假唱问题的讨论常常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然而,假唱现象还是屡禁不止。无疑,这些演员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构成了商业欺诈。当惩治“假唱”被冠以“营业性演出”的前提时,难免有假唱者庆幸,非营业性演出中的“假唱”、“假奏”似乎可以被允许。据相关媒体报道,在2009年央视春晚上要求真唱,个别演员就因唱不准自己的成名曲而被取消节目。对于这类消息,观众早已见怪不怪,这很值得有关人员深思。
反“假唱”任重道远 演艺行业自律需先行
假唱屡禁不止 等同于卖“假货”
中国内地首例被执法部门查处的假唱案件4月1日尘埃落定。被相关部门查处并认定商业演出过程中假唱的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当日分别向四川省双流县文体局缴纳2.5万元罚款。如果演员分一线二线三线,首例假唱案,查出两个五线之外的伴唱演员,从春晚到演唱会,人们一直质疑假唱问题,但从来没见谁去查查,更没见有谁被处罚了,“假唱第一案”一出,立即引起社会舆论一片争议,人们期盼,什么时候查处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假唱歌手,人们才会真正相信——看来是动真格的了。该案的处理,对假唱者产生了巨大的震慑。那么,假唱会被彻底杜绝吗?
当前,娱乐行业准入门槛不高,一些奉行“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的“全能”艺人,追求通过较小成本名利双收。假唱应运而生,电视传媒推波助澜,众多电视晚会的主办方声称要在保证制作上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情况下还原完美音质、保证演出播出效果。如此一来,各演出团体、承办单位一边是尽量减少自己的劳动量,一边是对演出收益较大化的疯狂渴求,假唱因此盛行,并衍生了假演奏、假喝彩,制造了假现场,成就了假完美,成为现代社会艺术畸形发展的一种表现。假唱作为一种精神产品,与假货一样,较大的危害不是降低了演出品质,而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将假唱从一个职业道德问题上升为一个违法问题,从法律层面加以整治,对于目前假唱泛滥的状况,有正本清源之效。
加强市场监督 文化部加大推广力度
六月底,文化部发布了百位演艺明星共同签名的“演艺群星反假唱联合行动宣言”,旨在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文化部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假唱假演奏长效机制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规范演出单位和演员从业行为,促进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演艺群星反假唱联合行动中,众多艺术家、文化部直属院团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表演团体、部队文艺系统、艺人经纪公司及港台地区歌手代表联合发布了《还演出市场一片蓝天——演艺群星反假唱联合行动宣言》,并组织多场签名活动,表达抒真情、反假唱的决心。著名歌唱家代表郭蓉、王二妮、蒋大为等宣读了反假唱联合行动宣言。
地方区域打击假唱、假演奏行为
山东省将严厉打击假唱、假演奏,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前要提交防假唱、假演奏保障措施的书面文件,遇到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以假唱欺骗观众等行为时,观众有权要求演出举办单位赔偿损失。
为预防和打击假唱、假演奏,保护观众合法权益,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凡有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等情况的,将对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演出举办单位要提交防假唱、假演奏保障措施的书面文件,加强反假唱、假演奏的合同约束力。演出举办单位要加强责任管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反假唱、假演奏现象。对文化行政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类演出,演出前演出举办单位应当由专人核查和记录演出用音源情况和现场音响负责人、操作人姓名,确保责任到人,监控到位。此外,还将有效利用技术手段预防和核查假唱、假演奏,对可能发生假唱、假演奏行为的演出活动,要做好全程录像、音频监听和录音等现场记录。
明星艺人以身作则 拒绝假唱
今年3月份,“美丽教主”伊能静到福州大学担当东南卫视星光大会助阵表演嘉宾。在演出现场,伊能静两首新歌《春暖花开》和《爱的练习本》首度献唱给星光大会,当表演已经开始,并且观众也听见教主甜美的歌声之后,伊能静突然现场喊咔。“对不起,音响老师,音乐给错了。”原来,刚刚在放的是原声碟,大家听到不是教主现场唱的声音。在音响老师重新调音乐的时候,伊能静为了不冷场,还笑着说,“我不想假唱,大家来到现场也不是为了听我假唱吧?我觉得即使是唱KTV也要认真用伴奏唱,何况现场有这么多观众要听我唱歌,所以我当然要好好唱歌给你们听。”这段小插曲,让现场观众有些错愕,但是伊能静的一番话,似乎是真的想用自己较真实的声音来打动歌迷。
另一案例就是本月10日,刘若英在光谷体育馆开唱,此次演出包括《后来》、《为爱痴狂》、《很爱很爱你》等经典曲目之外,还包括没有公开演唱过的曲目,新专辑《在一起》的多首新歌,在演出前“奶茶”就要求主办单位的演出音响设备、伴奏条件都必须达到高标准,因为“奶茶”一贯坚持不假唱。
反“假唱”任重道远 技术监管需明确认证
新颁布的《实施细则》对假唱、假演奏行为进行了界定: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假唱行为损害了观众的利益,引发演出市场的诚信危机,但对普通观众来讲,要想举报假唱其实很难,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的仪器。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法制处处长沈睿认为“在假唱的取证过程中,技术手段往往是较有说服力的。”并坦言“每一种技术都有缺陷,无论是哪一种技术手段,都有利有弊。”比如扫描麦克监测,它可以解决演员对口型的问题,但是不能解决演员真唱。对于来自技术监测方面的障碍,沈睿总结为两方面,一是安装技术设备面临法律上的问题,即如何平衡公众权利和商业秘密。二是现在取证的设备标准不是特别统一,还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的认证。
“假唱、假演奏虽不像假烟、假酒那样危害生命,但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它危及到民族声乐的形象和声誉。音响技术的发展,使歌手们演唱水平退化,导致其对技术等辅助手段产生强烈的依赖性,而长年对口型,使相当多民族唱法的歌手成了‘半残废’。长此以往,中国音乐将毁在假唱上。” 中国演出家协会秘书长朱克宁如是说。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巡视员孙秋霞曾说:假唱对演出市场的危害不容忽视,一是公然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侵犯了观众合法权益,也是对观众极大的不尊重;二是不利于演出市场诚信建设,败坏行业风气,造成演艺界真假不分、虚假繁荣的局面;三是导致演员对外在技术过分依赖,而不注重演出基本功训练,对演员自身的发展危害巨大;四是造成少数所谓知名演员凭借还声技术而不是实力长期霸占荧屏和舞台,严重阻碍了新一代演员的成长,不利于演艺界的吐故纳新,甚至导致演员出场费不断上涨,这也是当前演出制作成本居高不下和演出票价偏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五是导致演出界演艺水平滑坡。因此,文化市场司正在按照文化部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防止假唱的管理条例和惩处办法,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综合治理假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