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旅的春风,全国各地的剧场建设也变得繁忙起来。剧场建设安全问题是较重要的,安全问题不能有一丝的疏忽。而舞台灯光能够让演出更生动、更完美,如何让各个灯位完美配合表演,就必须要让舞台灯位与剧场建筑配合起来。
舞台灯光
第一点:
由于剧场形式多样,灯位处理会因剧场形式而变。作为舞台灯位设计者,要在满足舞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求得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
第二点:
演员是演出的主体,演员在主要表演区活动时,脸部均应受到良好的照明效果。凡涉及表演区照明的灯位,要求离舞台面1.7m水平标高(一般人眼的高度)为照明基准,称作“有效照明范围”。
舞台灯光
第三点:
按演出规律对舞台深度功能的划分:前1/3为主要表演区,中1/3为次要表演区,后1/3为置景区(背景区)。根据这一规律,舞台灯位对表演照明也有基本分工:台外照明灯位(面光,外侧光)主要为前、中1/3舞台空间的人物照明;台口照明(台口顶光,台口侧光)主要为中、后1/3的舞台空间的人物照明。这仅是一般性概念和常用的空间关系,并不表明任何演出都如此使用空间。但作为舞台灯位设计应重视这种因素。
第四点:
舞台各灯位设计,必须根据舞台规模保证能容纳一定数量灯具的安装空间。灯具有水平旋转和垂直旋转两种活动的空间概念,灯具安装空间设计必须考虑两种转动因素(包含加换色器,遮扉等附件)。
舞台灯光
第五点:
由于灯具种类繁多,且不断发展。各灯位灯具安装空间尽可能提供灵活可调结构。如采用固定结构,挂灯空间上下灯杆间距应不小于90cm,左右间距不小于70cm。挂灯杆应统一采用直径50 — 60mm无缝钢管。灯具应采用灯钩挂在圆杆上,并加保险链。
第六点:
各灯位灯具安装除建筑形式或演出形式需要外露,一般力求隐蔽,尽可能使观众看不到光源与操作。各灯位设计尽可能为灯光操作人员的安装、检修及搬运灯光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方便通道和安全设施。做好专业的舞台灯位设计,选用适合的舞台灯光配备,首先要了解舞台灯位,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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