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著作权保护工作,河北省举办的音乐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晓明强调,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积极支持音乐音像著作权人依法开展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工作。卡拉OK场所没有取得合法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音乐音像作品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
音集协、音著协均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著协是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音集协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音集协委托天合文化集团作为卡拉OK著作权运营服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为卡拉OK行业著作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提供服务。音著协委托河北天人合文化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天合)在河北省为音乐使用者提供授权服务。而全国已经缴纳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已达近4亿元。
天合文化集团总裁冯全甫希望能够在权利人和经营者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建立长期和谐的合作关系,较终让权利人、经营者、消费者三方共赢。
据悉,文化部、国家版权局等七部委曾发布了推进全国娱乐场所实施阳光工程的方案,核心就是要以健康、积极的思想内容和丰富多彩的娱乐形式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省文化厅也已下发了《关于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力度。要通过新闻宣传、会议、公告及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违法经营问题发生,避免因使用未经授权的音像节目导致侵权而引发民事诉讼造成损失,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据河北天合隋方亮总经理透露,在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法院等政府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石家庄市已有大歌星等数十家卡拉OK经营场所积极主动缴纳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部分企业也表达了愿意积极缴纳卡拉OK版权费的意愿,但也有部分卡拉OK场所经过多次沟通仍拒绝缴纳卡拉OK版权费的,已经被音集协诉至法庭,法院很快将开庭审理。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告及音集协的相关公告,河北省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8.6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使用费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计算。本着早缴费早受益的原则,对积极配合主动缴费的卡拉OK场所,音集协将给予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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